2017年12月17号在上海浦东新区某家医疗美容医院(院名先不透漏)第一次假体隆鼻术,术后三个月出现假体穿刺外漏,2018年9月19号再次在她家医院进行第二次假体加耳软骨隆鼻修复手术,术后拆线出现鼻粘膜溃烂坏死,并且耳朵取了耳软骨以后耳朵都变形了,影响了我的生活。
事后通知我住院治疗,事情到现在已经过去快俩个多月了,期间进行了无数次的换药以及刀片刮烂肉的治疗,并且进行了两次鼻粘膜缝合手术至今也没好,鼻子里面还是烂的,耳朵也还是依旧是变形的。
两次在他们家医院进行隆鼻手术都失败,事后还说如果这次没好,下次我们医院免费给你做肋骨鼻,你们医院拿我当死尸开刀呢还是拿我当你们的试验品?第一次失败我接受你们的修复术,第二次修复失败还要我在你们医院做一次,你们怎么可以拿我的脸开玩笑?
这事发生以后我跟他们医院沟通了赔偿的事情,当时告诉我鼻子烂了以后明确的跟我说了假体是需要取出来的,而当我要求他们赔偿以后,说假体不用取了,每天就开始给我换药,手术治疗,可目前过去快两个月了,鼻子一直没有好,而赔偿事情医院一直不给正面答复,一直在逃避问题。